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betvicort伟德 基层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3-04-28 编辑:刁文彬  核稿:  点击: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各项重要要求,提高学校共青团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和有关团内制度规定,根据全面从严治团工作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开展基层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基层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协同提升。

第三条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应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开展。上级团组织负责对下一级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述职评议前,被考核的各团组织向上级团组织提交述职报告。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各团支部由团支部书记代表本级团组织向二级学院团委述职、二级学院团委书记代表本级团组织向上级团组织述职,述职采用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校团委根据全团重点工作和学校实际,会同相关党组织制定二级学院团委班子任期目标,确定年度主要工作和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聚焦落实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围绕二级学院团委在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不足和下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面向团员青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纪教育情况;开展团内集中教育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情况等。

(二)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和扩大组织覆盖情况;规范发展团员情况;规范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情况;加强团员日常教育管理,转接组织关系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情况;团费收缴管理情况;“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加强党、团、队衔接,履行全团带队职责情况和推优入党制度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团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青年之家”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等;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和团的阵地建设等情况。

(三)代表团员青年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青年利益诉求和推动落实情况;结合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和活动情况,开展如创新创业、升学就业、学业辅导、权益服务、困难帮扶、心理健康等在学生成长成才中能发挥团组织联系服务学生职能的相关工作,整合资源帮扶团员青年特别是困难团员青年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改革情况;各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联系服务学生及维护学生权益工作情况;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获得感等。

(四)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急难险重新”工作,开展岗位建功、创先争优,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情况;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等情况;吸纳、培养、推荐青年人才情况;党组织对团组织的工作评价情况等。

第五条 二级学院团委参照校团委考核重点要求确定本学院团支部年度考核重点内容。被考核的团支部围绕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对自身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 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应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改进工作,必须深入青年全面了解真实情况,上级团组织可对被考核对象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深入团员青年了解情况,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团员青年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团员青年满意度应作为评议结果的重要参考。

第七条 现场述职一般应以上级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扩大会议或者专题工作会议的形式听取述职。可邀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团员青年代表参与评议。听取述职的上级团委负责人应对述职情况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集中点评。

第八条 校团委对各二级学院团委年度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计分,计算公式为:考核得分=述职测评得分×30%+校团委综合评分50%+团员青年满意度测评分×20%。

第九条 现场述职测评得分=学校职能部门评分×40%+各二级学院互评分×30%+团员青年代表评分×30%。

第十条 上级团组织根据实地考核、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情况,对被考核对象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一般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应向被评议考核团组织及其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被评议考核的团组织要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上级团组织要经常性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应列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内容。

第十一条 注重将评价结果与奖励惩戒、评先树优挂钩,鼓励团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二级学院团委获得当年度学校“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相关团组织及其负责同志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上级团组织应约谈提醒、限期整改;连续2年评价等次为“差”的,上级团组织应建议同级党组织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组织调整。二级学院团委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将在当年度同级党组织党建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上级团组织向下级团组织反馈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