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让全校师生更好地利用网络进行教学、科研、学习、对外交流等活动,学校免费提供邮件服务(教师邮箱:https://mail.hfnu.edu.cn;学生邮箱https://mail.stu.hfnu.edu.cn)。为确保学校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网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邮件系统的管理
1.由邮箱管理部门负责电子邮件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邮箱管理部门要确保电子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邮箱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邮件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
2.因邮件服务器维护而必须暂时停止服务时,管理部门应提前以网站公告、群发信件等方式通知用户。
3.尊重用户的注册信息和电子邮件内容的隐私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注册信息,任何人不得在未经用户本人许可的情况下阅读其电子邮件内容。但应公安机关要求查阅除外。
4.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用户,邮箱管理部门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如发现用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该用户的邮箱使用权,而无需通知用户。
(1) 利用网络故意传播不健康信息;
(2) 违反信息安全保密条例造成失密;
(3) 利用电子邮箱对他人进行骚扰;
(4) 盗用、破坏他人帐号;
(5) 利用电子邮箱进行商业广告活动和传送“垃圾邮件”;
(6) 发现邮箱账号存在其他违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相关条例的行为;
以上各项一经查实,将立即清除该用户帐号并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邮件安全管理的通知》(教技厅[2018] 107号)关于控制个人邮箱存储空间上限和避免邮箱“网盘化”的要求,各邮箱用户要定期整理邮箱:定期下载和备份重要的邮件,并删除一些不必要的邮件,从而避免由于个人电脑感染病毒或被入侵导致的邮箱内邮件的破坏或失窃。
6.邮箱管理部门根据需要有权调整用户邮箱存储空间的大小,有权删除在规定期限内闲置的邮箱帐号。
第三条 邮件帐号的申请、开通、注销
1.校内单位(部门)邮箱在网上下载申请表填写盖章后到邮箱管理部门免费办理。单位用户电子邮箱的使用仅限于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业务。已申请单位电子邮箱的单位如遇机构撤消或管理员变更,应立即到邮箱管理部门办理邮箱撤消或管理员变更手续。
2.学生邮箱由辅导员统一办理。在网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到所在院系盖章后到邮箱管理部门免费办理,学生邮箱以学号为邮箱名,可以自定义邮箱别名,邮箱名和别名同时使用,内容没有区别。
3.教职工邮箱到邮箱管理部门直接办理。教工邮箱帐号原则上可以永久使用,离职教工需要到邮箱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帐号。教工邮箱帐号2年不登陆、不使用则系统自动注销,但本人随时可以重新申请。学生毕业3个月后个人邮箱将被冻结注销,因留级、休学、入伍等特殊原因需要保留邮箱的,须持学院证明申请激活。离职教职工不能继续使用学校邮件系统。
第四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用户的权利
(1)每个教工用户邮件初始空间至少10G并可无限自动扩容,同时提供给每个教职工用户5 G的网盘空间。
(2)电子邮箱密码遭他人篡改或丢失时,用户可凭注册时填写的手机,通过动态码验证的方式重置密码,注册时没有填写手机的,请凭一卡通到邮箱管理部门来补全个人信息,然后再通过手机动态验证码重置密码。
2.用户的义务和责任
(1)用户在邮箱使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损害国家、学校和他人的利益,如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给国家、学校或他人造成损失,用户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邮箱帐号仅限本人使用,禁止将本人帐号转借他人或借用他人帐号,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
(3)不得利用电子邮件进行病毒传播等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发现这种行为的用户,有义务向邮箱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4)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学校邮箱管理部门。
(5)用户自行承担由自身行为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如:通过电子邮件购买商品、服务、进行网络交易等造成的损失等。
第五条 免责声明
1.用户因使用电子邮箱传输保密信息和涉及个人或他人隐私的信息,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邮箱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目前的技术状况,防垃圾邮件系统不能拦截所有“垃圾邮件”,由此造成用户收到“垃圾邮件”,管理者不承担责任。
3.邮箱管理部门对系统由于遭受不可抗拒原因而导致的用户信件损失不承担责任。
4.电子邮件的传输要经过许多网络、安全设备,有多种因素可能造成邮件不能送达,同时电子邮件系统有可能因发生不可抗拒原因而导致邮件丢失,邮箱管理部门不承担由此对用户造成的各种损失。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